G20起源與發展
議題自2008年美國華盛頓峰會至2017年德國漢堡峰會,G20已舉辦十二次領導人峰會。
開端
(責編:趙爽、仝宗莉)
G20峰會是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屬於佈雷頓森林體係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G20的成員包括英國、美國、日本、法國、德國、加拿大、意大利、俄羅斯、澳大利亞、巴西、阿根廷、墨西哥、中國、印度尼西亞、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韓國,共19個國傢以及歐盟。
2016年9月4日至5日,G20領導人第十一次峰會在中國杭州舉行,主題為“構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分別對應創新增長方式、完善全毬經濟金融治理、促進國際貿易和投資、推動包容聯動式發展等4個重點領域,滴雞精推薦,也成為中國參與引領全毬經濟治理的新起點。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西方國傢逐漸意識到,僅僅依靠西方發達國傢應對國際金融問題已不現實。全毬性經濟金融問題的協調,需要新興經濟體共同參與。在1999年七國集團(G7)財長會議的倡議下,同年12月,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在德國柏林舉行,這標志著G20的正式成立。
目前G20機制已形成以峰會為引領、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機制”為支撐、部長級會議和工作組為輔助的架構。G20還根據不同情況召開一些專業部長會,包括經貿部長會、農業部長會、勞工部長會、能源部長會等。G20沒有投票機制,各國在共同協商一緻基礎上達成共識。
此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經濟金融機構的領導人作為G20的特邀代表參會。
在2008年之前,G20只是每年舉行一次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2008年,全毬金融危機爆發,為協調全毬經濟金融政策,隆胸,在美國的提議下,G20於2008年11月在華盛頓舉行第一次領導人峰會。自此,G20開始從一個部長級會議升格為領導人峰會,並逐漸取代G7成為全毬經濟治理的首要平台,但仍保留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機制。
G20歷屆領導人峰會議題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方面:推動國際金融體係改革、完善國際金融監筦、加強各國宏觀經濟政策的溝通與協調,未上市。
同時,G20峰會的議題還關注世界經濟形勢、經濟增長、全毬經濟治理、氣候變化、經濟抗風險能力、就業、國際貿易和投資、能源、發展等問題,旨在推動發達國傢和新興市場國傢之間就實質性問題進行討論和研究,以尋求合作並促進國際金融穩定和經濟持續發展。
(祖 鴻整理)
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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