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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一開始,動物醫院負責人李先生的矛頭直指養殖場,“首先,養殖場認可死亡藏獒是沒有血統証明的;其次,死亡藏獒和所謂88萬元購買的藏獒並非同一條藏獒,而是盜用其他純種藏獒的血統証書。養殖場應該心知肚明,純種藏獒根本不需要美容拉皮,可見死亡藏獒根本不是純種藏獒。”
昨天下午,三中院法庭內,富麗卡扣超耐磨地板,不少動物醫院的人員和寵物行業人士前來旁聽,現場座無虛席。而整個庭審中,動物醫院與養殖場雙方始終為自己激烈辯護。
給號稱價值88萬元的藏獒做拉皮美容,陽萎早洩,手朮中意外麻醉死亡,於是養殖場狀告動物醫院。一審醫院敗訴判賠45萬元。昨天,由於醫院不服提出上訴,該案二審在市三中院開庭審理。由於涉及寵物醫療矛盾糾紛,眾多寵物業內人員前來旁聽。
指責原告偽造証据
北京濟和動物醫院認為,一審中,北京籃頓廣全養殖場偽造証据,實施欺騙,且判決賠償金額離奇過高。同時指出,死亡藏獒不是純種藏獒,養殖場在多次聲稱血統証書丟失的情況下,突然出示了一份中國畜牧業協會犬業分會出具的純種藏獒血統証書。但經核實,協會出具的血統証書是針對另一只與死亡藏獒“毛毛”同名的藏獒所出具的,花蓮租車,且是在死亡藏獒死後半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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